AI狂潮正在进一步席卷我们的生活,继绘画、文案之后,音乐领域也遭遇了“AI入侵”。近一个多月以来,“冷门歌手”孙燕姿凭借独特音色获得众多AI创作者的青睐,“AI孙燕姿”靠翻唱再次走红。而且歌曲发布量惊人。既有《天黑黑》《我要的幸福》《绿光》等成名曲,也甚至有《漠河舞厅》《向天再借五百年》等与她毫不搭界的歌曲,就是通过技术手段训练孙燕姿的声音来演唱你所希望听到的任何歌曲,而且最后生成的效果竟然毫不违和。
“一个晚上,播放量就达到十几万。连续发了不到十条视频后,粉丝量就已经破千了。”在B站做UP主不满一个月的小苏就是AI孙燕姿的幕后操盘手之一,显然,她对自己的内容数据很满意,“新号能做到这种程度已经很不错了。”“四个小时,全平台播放量破50万。”琪琪也在B站、视频号等平台创作AI歌手的内容,内容数据的增长不断刺激着她的创作热情。
如果说2003年大火的歌手是孙燕姿,那2023年爆火的歌声应该是:AI孙燕姿。在某平台,点击最高的居然是AI孙燕姿演唱的周杰伦的歌曲《发如雪》,网友评论:“太搭了,别有一番风味。”也有资深歌迷鉴定:“只是音色有点像孙燕姿,气、技巧、情感完全没有体现。”“吐字还行,情感差很多,Ai果然也需要学习模仿的过程。”
有媒体报道,日前孙燕姿前往参加长沙音乐节,被粉丝问到“AI孙燕姿”时,只是笑笑表示:“我有听过这件事。”经纪公司则澄清:“目前并没有委请律师处理。”对于网络上出现律师事务所声称代表孙燕姿,经纪公司强调,他们并不清楚,但经纪公司并没有委托任何律师事务所。5月9日,有视频网站发布关于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平台规范暨行业倡议。
其中提到,创作者、主播、用户、商家、广告主等平台生态参与者,在抖音应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时,发布者应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进行显著标识,帮助其他用户区分虚拟与现实,特别是易混淆场景;发布者需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产生的相应后果负责,无论内容是如何生成的;虚拟人需在平台进行注册,虚拟人技术使用者需实名认证;禁止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创作、发布侵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知识产权等。一经发现,平台将严格处罚。
如果说AI孙燕姿涉及侵权,具体涉及哪些方面?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表示:如果以AI的方式翻唱孙燕姿的作品,大众根据翻唱效果能确定是孙燕姿的作品,那么这种行为是违反了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也就是如果孙燕姿对该歌曲具有著作权,那么这种行为是侵害了其合法权益,退一步讲,至少侵害了孙燕姿的表演权和网络传播权。
当然,改编或翻唱仅仅是为了个人欣赏则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盈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所有者或表演者的允许,则违反了法律法规,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比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当然,根据目前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侵权人并非AI系统或虚拟人,而是掌控或者可以指挥AI系统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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