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老人横穿高速被撞身亡,交警认定司机次责,赔28万,家属还要告高速管理部门被驳回。 司机正常驾驶,突然从旁边出来一个人,你要是急刹车造成后面连环追尾谁的责任?高速上是有最低限速的,别说急刹车的后果了。
一个九旬老人,经鉴定还是有行为能力的人,翻过围栏跑到高速上被撞身亡,司机就是急刹车也刹不住啊!司机错在哪里?
不能因为人死了就有理。封闭道路他进去是他自己该承担的后果,家里人还无理取闹,告赢了司机,又想告高速管理部门,真是豪横!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擅自进入高速公路这一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此时高速公路管理者的安全保障和警示义务应严格限于合理范围内,应当认定管理公司作为高速公路的管理方已经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并尽到了充分的警示义务。
基于上述理由,法院认定管理公司作为高速公路管理方已经采取足够安全措施并尽到充分警示义务,最终驳回了老人家属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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