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贼之海粉色灯怎么单人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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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说三国之乱始于董卓,你怎么看
十侍宦官乱朝野,何进引狼入室,董卓专权,王允狡猾,谋士最毒,各为其主,群雄逐鹿,诸侯争霸,四分五裂,东汉气数己尽。
历史上的董卓真是茹毛饮血,吃人肉喝人血吗
有关董卓食人肉之事,在正史或野史中,都未曾记载,只在一些民间杂记中稍有所提,不过不足为信,应该只是为了映衬董卓之残暴而凭空杜撰。董卓虽然是西凉人,西凉人固然野蛮凶悍,但吃人这种事情,还不至于。再者董卓掌权之后,虽然不是天子,但排场比天子还要讲究,山珍海味可劲造,为啥还非要食人肉不可,除非他有这方面的瘾,或者心理变态,要不然绝不会如此。
不过在史料中倒是有这么一段,可见董卓这个人是非常残暴不仁的:
“诱降北地反者数百人,于坐中先断其舌,或斩手足,或凿眼,或镬煮之,未死,偃转杯案闲,会者皆战栗亡失匕箸,而卓饮食自若。”
尽管董卓不食人,但古代逢战乱、灾荒之时,这种事情倒也并不罕见。白居易曾在诗中写道“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足见人们在生存受威胁时,道德便不在约束,能活下去才是关键。
《宋史》有载:北宋末年靖康之乱时,江淮遭难,民不聊生,米价入天,市集之中出现公然售卖人肉者,而且价格比猪肉还便宜,一个青壮男子尸体还不如一斗米归,无钱者只能“易子相食”。
《明史》也曾有载:万历四十五年、四十六年,山东、河北、河南、山西等地发生大旱灾,加之鼠疫、蝗灾横行,百姓颗粒无收,哀鸿遍野,蔡州、大同等地贩卖孩童、亲眷者为食者不计其数。如贩猪卖养一般,当街屠宰,而后售卖,令人不禁一叹。
《清史》同样有载:同治三、四年间,皖南遭逢大灾,灾祸随即遍及江苏等地,白莲教等贼逆趁机,更使民不聊生,为生计,无奈将子女、家眷贩卖为食,只需老钱八十文,便可买下一斤肉。后来庚子,慈禧太后“西狩”之时,亲眼目睹过当街贩卖孩童子女者,也听闻有人贩卖“人露丸”(以人肉制作的肉丸子),但也只是下令当地官衙自行处理,并未下大力度救济。
尽管这种现象有违人性与道德,但在面对饿死的威胁之时,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除天灾之外,许多时候人祸同样可怕,逢战乱之时,这种事情数不胜数,最甚者莫过于唐末流民,其中以黄巢、秦宗权、杨行密最为出名,而三人之中,又有黄巢一部最劣,这些人军中不带粮,一路全靠抢掠为食,若无粮食可抢夺,平民皆可为食。如屠宰牛羊猪狗一样,绝不手下留情。或以大椿凿为肉糜,蒸熟之后,与众将士分食。
另外隋朝末年的朱粲本人就是个十足的“食人魔王”,他趁乱,军中无存粮,于是命令军士到民间抓年轻女子和孩童到营中,蹂躏过后,再烹制为军粮。后李渊招降其人,唐将段确前往招降并劳军,段确为人耿直,早就听闻朱粲所做劣迹,在酒宴之上,段确问道“常闻将军喜好食人,不知何种滋味?”
朱粲反唇相讥:“若是刚饮过酒之人,肉如糟藏猪肉一样”。
段确大怒,厉声道:“你这狂贼,今日入我大唐,尔不过一个奴才,还敢吃人吗?”
朱粲闻听此言,拍案而起,唤左右军士,将段确拿下,当场宰杀,烹肉为食。
而元末之时,这种现象更是频繁,时天下大乱,义军四起,常捕人为食,其中还分三六九等,少儿为上等,女子次之,男子又次之,老人最次之,且花样百出,或以铁杵穿过腹腔,架于铁架之上烘烤;或放入瓮中,外面以火煨烤;或以沸水泼其身,用铁刷刷掉外层老皮,专割嫩肉烹炒....酷毒之法,难以详述。当时将其称之为“想肉”,也就是说这种肉美味无穷,吃过还想吃,令人难以望却。